证券代码:000568股票简称:沪州老窑公示序号:2024-2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老窖集团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宜宾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泸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商一致在对待相关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业务发展且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宜时均要采取一致行动,并且于2021年5月27日续期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实际参照公司在2016年1月5日公布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16-1),及2021年5月29日公布的《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18)。前不久,公司收到老窖集团公司通告,老窖集团公司与兴泸集团于2024年5月23日再度续期了一致行动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彼此持仓状况
1.截止到2024年3月15日,老窖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89%,利用其控股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是0.04%,总计持股比例为25.93%;兴泸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是24.86%。
2.老窖集团公司、兴泸集团公司均是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下称“宜宾市国资公司”)所辖国有控股公司,宜宾市国资公司给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到2024年3月15日,宜宾市国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操纵我公司股份比例为50.87%。
二、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
招标方: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宜宾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双方均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现协商一致,在对待相关公司运营发展趋势且依据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宜时均要采取一致行动,并就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采用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运营发展趋势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履行提案权与在有关股东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二)协商一致,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相关公司运营发展趋势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明确提出提案以前,或者在履行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宜的投票权以前,一致行动人内部结构先向有关提案或决议事项展开融洽;发生意见不一致时,以招标方建议为主导。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方交易必须逃避的情形外,彼此确保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融洽所实现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在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方交易必须逃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彼此确保在参与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融洽所实现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出任执行董事的一方不得参加股东会,必须授权委托别的董事出席会议时,应授权委托本协议中的另一方执行董事委托投票选举。
(五)彼此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及其分别所做出的服务承诺行使权力。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此次一致行动协议续期前后左右,公司组织结构未发生变化,管控权未出现迁移,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老窖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宜宾市国资公司,其直接或间接操纵我公司股权不会改变。
四、备查簿文档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与宜宾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期《一致行动协议》的函。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