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股票简称:ST益购公示序号:2024-02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5月8日(星期三)在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5月8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易购大路1号苏宁总公司写字楼国际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老总任峻老先生。
6、此次召开的合法、合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6,211,782,245股,约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7.0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其中:
1、当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值为1,972,846,009股,约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1.29%;在其中,参与决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就是指下列公司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1、发售公司的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2、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同)共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值为880,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2、利用网上投票的股东资格真实身份已经从深圳交易所系统软件进行审核,依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网上投票股东总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4,238,936,236股,约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5.75%;在其中,参与决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9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值为217,677,87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5%。
会议由董事长任峻老先生组织,公司部分执行董事、整体公司监事、一部分高管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江苏省新世纪同事法律事务所李妃侓师、孟庆慧侓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提案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议:
提议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票6,195,678,53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4%;否决票15,663,015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反对票202,454,26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2.63%;否决票15,663,01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17%;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0.20%。
提议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票6,195,678,53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4%;否决票15,663,015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反对票202,454,26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2.63%;否决票15,663,01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17%;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0.20%。
提议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反对票6,204,974,33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9%;否决票6,367,215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反对票211,750,06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6.89%;否决票6,367,21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91%;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20%。
提议4:《2023年年度报告》及引言
反对票6,205,108,83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9%;否决票6,232,715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反对票211,884,56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6.95%;否决票6,232,71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5%;反对票440,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20%。
提议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反对票6,205,212,53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9%;否决票6,234,015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0%;反对票335,7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为:
反对票211,988,26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96.99%;否决票6,234,01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5%;反对票335,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0.16%。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省新世纪同事法律事务所李妃侓师、孟庆慧侓师当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结果建议“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经列席会议执行董事签字的股东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开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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