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股票简称:金科环境公示序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望京大道1号北京望京数据创意产业园1栋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注: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除权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权964,873股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张慧春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6人,执行董事本李勇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副总、董事长助理陈安娜女性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余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制订《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此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决议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侓师:孙筱、李卉怡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律师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当场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及其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股东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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