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4人,代表股份723,877,2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0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86,315,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5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9人,代表股份237,561,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5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7人,代表股份238,958,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3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39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9人,代表股份237,561,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50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48,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31%;反对17,618,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3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69%;反对17,618,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0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58%;反对17,564,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497%;反对17,564,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0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58%;反对17,564,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497%;反对17,564,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400%;反对17,698,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6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36%;反对17,698,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326%;反对17,716,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6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861%;反对17,716,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52%;反对17,541,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9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91%;反对17,541,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6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37%;反对17,497,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7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78%;反对17,497,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372%;反对17,464,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6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13%;反对17,464,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66%;反对17,436,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51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5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08%;反对17,436,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970%;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2.0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5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166%;反对17,50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1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4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06%;反对17,509,9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183%;反对17,50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79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24%;反对17,505,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5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16,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99%;反对17,650,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07,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135%;反对17,650,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34,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673%;反对17,632,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25,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10%;反对17,632,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34,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673%;反对17,632,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25,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10%;反对17,632,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49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05%;反对7,376,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90%;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578,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17%;反对7,376,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68%;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58%;反对17,660,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4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98,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095%;反对17,660,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34,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673%;反对17,627,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30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25,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10%;反对17,627,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6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9.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60,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784%;反对17,606,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352,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322%;反对17,606,1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32,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1%;反对17,232,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661%;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423,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621%;反对17,232,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13%;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55,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773%;反对18,508,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969%;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147,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279%;反对18,508,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455%;弃权3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5、议案7-11(其中议案2.01-2.10已经逐项审议)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5、议案7-1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