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股票简称:胜新桥材公示序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2月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同兴路198号胜新桥材写字楼A4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郭天明老先生组织,交流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别的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成立公司基本建设锂电池及翠绿色新型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一致通过。
上述第1项提案对持仓5%下列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侓师:李诗滢、王圆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加现场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企业本次股东大会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胜新桥原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3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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