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股票简称:力量钻石公示序号:2024-003
公司财务总监童越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河南力量钻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莫谓日接到公司财务总监童越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4年1月24日以自有资金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2,500股,总股本的0.0088%(已去除全新公布的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总数测算),现就详细信息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加持行为主体:公司财务总监童越老先生。
2、此次加持实施后,童越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0股,总股本的0.0000%;根据商丘市汇力金钢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432,000股,总股本的0.1682%(已去除全新公布的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总数测算)。
3、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前12个月,童越老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前6个月,童越老先生不会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加持的相关情况
1、加持目地:童越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融合对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独立思考,执行此次加持个人行为。
2、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3、加持方法: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此次加持的实际情况:
注:以上中“占公司总股本占比”已去除全新公布的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总数测算。
截止到2024年1月24日,童越老先生立即持仓如下:
注:以上中“占总市值占比”已去除全新公布的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总数测算。
三、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加持合乎《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此次加持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3、童越老先生承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标准体制的规定,自加持结束后的6个月及法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及短线炒股,没有在关键期交易企业股票。
4、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加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1、童越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河南力量钻石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