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股票简称:豫光金铅公示序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月1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河南省豫光金铅有限责任公司510会议厅(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大街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及决议。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赵金钢老先生组织。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我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陈荣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应邀出席4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了会议;其余部分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为子公司提升担保额度预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给予关联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2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河南省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决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提案1、提案2为尤其决议事宜,已获得列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君致法律事务所
侓师:邓文胜、李晓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召集人资质、会议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省豫光金铅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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