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7股票简称:意华股份公示序号:2024-04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5月20日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5月20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在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园区意华科技园区华星路2号温州市意华连接器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节目主持人:董事会,董事长蔡胜才老先生上台演讲。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5人,意味着股权87,121,35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4.8964%。
2、现场会议公司股东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人,意味着股权84,906,06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3.7548%。
3、根据网上投票列席会议股东情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7人,意味着股权2,215,291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1416%。
4、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状况。
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总共9人,意味着股权2,997,64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5448%。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展开了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2,996,343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434%;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系公司股东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7,076,2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482%;抵制45,1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51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52,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4955%;抵制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045%;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7,120,0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3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015%;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96,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6%;抵制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4%;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87,076,25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482%;抵制45,1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0.051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本议案得到表决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952,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4955%;抵制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045%;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议案为尤其决议事宜,早已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三、印证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慧侓师、金海燕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印证律师认为,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等,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意华连接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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