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股票简称:金春股份公示序号:2024-020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依据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对上市公司回购股权事项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证券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股份1,717,900股,故企业本次股东会有投票权股权总数为118,282,100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早上9:15—在下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滁州市琅邪开发区南京市北街218号企业办公楼会议厅
3、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决议和互联网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企业董事长杨如新口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依据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对上市公司回购股权事项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截止到本次股东大会证券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股份1,717,900股,故企业本次股东会有投票权股权总数为118,282,100股。
1、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67,361,06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6.9495%。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65,611,66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4705%。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1,749,4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7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6,836,565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7799%。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5,087,165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3009%。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1,749,4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790%。
3、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印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7,280,66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抵制18,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放弃62,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3%。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6,75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8240%;抵制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662%;放弃62,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098%。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该法律服务合同觉得金春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提议、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防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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