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6月8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认购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赎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针对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中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这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2024年6月12日)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点或者通过我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有误或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请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前至市场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4)投资者通过某一销售机构特定交易账号按股票基金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书,只对投资在这个销售机构特定交易账号中的基金认购合理,并没有改变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别的交易账号或其它销售机构中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期待变动该销售机构别的交易账号或其它销售机构中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号逐一递交变动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详细我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分红方式变更规则的公告》。
(5)提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办理改动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点或我们公司确定分红方式修改成功与否。
风险防范:本基金的分红并没有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减少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依据法规对投资类型、风险承受度和基金风险级别进行区分,并给出适度性匹配建议。投资人在股权投资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投资基金法律条文,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度、投资周期和投资目的,对私募投资做出单独管理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投资者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人欲了解相关分红状况,可去办理业务的本地市场销售服务网点,也可登陆本企业官网(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我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资询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于网络,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文章内容侵权、投诉举报投诉邮箱:Jubao_Tim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