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公示序号:2024-04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劲嘉股份”)于2024年6月12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益分配原则为:以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及需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之后的总市值1,413,978,834股为分派数量,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也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执行权益分派的除权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是以执行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日可参加股东分红的总市值为基准,按每一股分配额度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分配总金额。
该次股东会与此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公司按照《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0,297,420股。以上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1,462,076,254股减少至1,451,778,834股,注册资金由1,462,076,254元减少至1,451,778,834元。由于该次公司减资事宜,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其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与债务人45日期限以明确提出偿还债务或贷款担保规定。
2024年7月28日,公司发布的《减资公告》期满45日,企业没有收到债务人明确提出偿还债务或贷款担保规定,企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流程,退回激励对象相对应回购股份账款并聘请会计事务所出示汇算清缴报告,并且于2024年8月2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申办回购注销办理手续,实际受理时间按中登公司开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为标准。
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企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调整至:以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上已经回购股份的总市值1,413,978,834股为分派数量,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也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细信息将于权益分派执行声明中确立。
公司减资通告债权人法定条件导致企业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业务流程相对应推迟,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执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敬请期待公司后续公布的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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